“吸粉引流”,“传媒公司”19人落网
2021-02-27 18:05:57 Author: mp.weixin.qq.com(查看原文) 阅读量:91 收藏

以“传媒公司”为幌子,“客服”称可推荐高收益股票等引人入群,为网络诈骗犯罪“吸粉引流”。

近日,一个专门为诈骗活动提供前端“吸粉引流”服务的团伙被合肥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捣毁,19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1月下旬,经开警方在日常工作中循线深挖,锁定一个为网络诈骗犯罪“吸粉引流”犯罪团伙。
经开分局高度重视,抽调多部门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
通过深度研判,专案组掌握了该团伙的组织架构、作案手法、人员分工,活动规律,固定了大量犯罪证据,摸清了犯罪团伙的盘踞地。
1月28日,经开警方组成多个抓捕小组,对团伙所在的窝点进行集中收网,当场抓获嫌疑人19名,查扣涉案电脑7台、手机95部等作案工具,成功摧毁了3处“吸粉引流”窝点。
据介绍, “吸粉引流”是诈骗手段翻新的一种方式,嫌疑人通过加微信、QQ等,完成实施诈骗的“引流”任务,再由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对受害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经查,该团伙负责人王某、张某因有过类似“工作”经历而成为好友,两人合谋先后以“传媒公司”为幌子在合肥某写字楼成立“吸粉引流”窝点。
因搭建窝点快、非法牟利快,10月份该“公司”扩大业务,由周某搭建另一窝点。
警方介绍,该团伙招聘“客服”,向上家给定的有投资理财意向的人拨打电话,使用专业话术使其同意添加微信好友,并以介绍专业导师指导、推荐高收益股票为诱,将其拉入上家预先设定的微信群组,当微信群组达到一定人数时,即将有关的微信群组卖给上家,为上家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条件。
“吸粉引流”成功后,上家会给予相应提成。
该团伙从2020年7月开始运作,先后“引流吸粉”3000余人,非法获利20余万元。
目前,王某、张某、周某等1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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