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安全圈
据金融界1月16日消息,近年来,个人信息保护越来越受重视,尤其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落地施行,个人信息安全有了更强的“保护网”。
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份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被告上海西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西伊公司”)、候某、胡某、薛某某等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遭到罚款和刑事处罚。
侯某以有坦白、立功、认罪认罚、初犯等情节上诉,申请缓刑,但因其系上海西伊公司的实际经营人,在案件中起到主要作用,且涉案金额巨大,未全额退赃,遂遭到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除了侯某外,原审被告人胡某、薛某某、蒋某某、刘某1、刘某2均在西伊公司兼职担任商务或技术人员的职位进行了非法牟利。
经法院查明,2016年4月,被告人侯某成立了上海西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广告推广等业务。2017年7月至2018年8月间,被告人侯某、薛某某、胡某、蒋某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商议由在宜信普惠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担任商务的被告人薛某某、在六六鱼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担任商务的被告人侯某对接,提供有出售、购买公民个人信息业务的上下游公司资源,由被告人蒋某某负责编写、架设用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51贷吧”页面及储存、传输公民个人信息的后台数据库,由被告人胡某负责上下游公司的日常对接与结算,4名被告人约定各占25%利润分成。利用投放虚假网贷互联网页面非法获取和API接口传输的方式从广东因特利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上游公司购买包含姓名、手机号码等公民个人信息,以上海西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对外获取、销售公民个人信息。2018年8月份,被告人薛某某、蒋某某退出合作。
2019年,被告人刘某1、刘某2加入西伊公司,分别负责上下游公司的业务对接工作和“51贷吧”页面与后台数据库的开发、维护工作。
上述5人在明知西伊公司没有贷款资质及贷款业务的情况下,仍通过投放虚假网贷互联网页面非法获取和API接口传输的方式从上游公司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再批量出售给下游公司。据悉,2017年7月至2019年10月间,涉案销售金额达715万余元。其中,被告单位上海西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获利人民币100万余元,被告人侯某获利人民币35万余元、被告人薛某某、蒋某某共同获利人民币69万余元、被告人胡某获利人民币25.9万余元、被告人刘某1获利人民币1.6万余元、被告人刘某2获利人民币4.9万元。
虽然在侦查阶段,上述等人均有退回部分赃款,但经法院认定,被告单位上海西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侯某、胡某、薛某某、蒋某某、刘某1、刘某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其中,被告人刘某1情节严重,被告单位上海西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侯某、胡某、薛某某、蒋某某、刘某2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遂被告单位上海西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罚金额七百五十万元;被告人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百三十万元;被告人胡某、薛某某、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二年三个月不等,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上下。而被告人刘某1、刘某2在其所参与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遂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此外,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退出的违法所得合计人民币236.3万元(扣押于仪征市公安局),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继续追缴被告单位上海西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478.6万元;追缴被告人侯某违法所得人民币71万元;追缴被告人刘某1违法所得人民币4.6万元,上缴国库。
多一个点在看
多一条小鱼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