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澳大利亚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发布消息称,谷歌2017年1月至2018年 12 月的时间里,存在收集和使用其位置数据并误导澳大利亚 Android 用户,被处以6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88亿元)罚款。
澳大利亚竞争监管机构表示,这家科技巨头继续跟踪其部分用户的 Android 手机,尽管他们在设备设置中禁用了“位置历史记录”。但实际情况是,谷歌在默认情况下会打开另一个名为“Web & App Activity”的帐户设置使公司能够“收集、存储和使用个人可识别的位置数据”。
ACCC 表示,根据现有数据,估计有超过 130 万个属于澳大利亚人的谷歌账户受到影响。
ACCC 主席 Gina Cass-Gottlieb表示,谷歌是世界上最大的公司之一,它能够保留通过“网络和应用活动”设置收集的位置数据,谷歌可以使用保留的数据将广告定位到某些消费者,即使这些消费者“位置记录”设置已关闭。
个人位置数据对一些消费者来说既敏感又重要,如果谷歌没有做出误导性的陈述,一些看到这些陈述的用户可能会对他们的位置数据的收集、存储和使用做出不同的选择。
ACCC早在2019年10月就对谷歌提起诉讼。2021年4月,澳大利亚联邦法院裁定谷歌上述做法违反消费者法。主审案件的Thomas Thawley法官表示,被误导的用户不会想到,如果允许“网络和应用程序活动”的跟踪,就意味着允许谷歌使用自己的位置数据。
当时谷歌表示不同意法官的调查结果。“我们为位置数据提供强大的控制,并且一直在寻求做更多的事情——例如我们最近为位置历史引入了自动删除选项,让用户控制数据变得更加容易。”
此番联邦法院确认,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期间,谷歌通过安卓手机收集和使用其个人位置数据时,对用户做出误导性陈述,违反了消费者法。不仅如此,谷歌还被发现另外两项误导用户的违法行为。
在8月12日联邦法院的听证会上,双方同意处以6000万澳元的“公平合理”罚款,并且已向Thomas Thawley大法官提交一份联合意见书。此外,联邦法院下令谷歌调整其政策,以确保对合规的承诺,并为员工提供有关消费者法的培训。
ACCC 主席 Gina Cass-Gottlieb认为,“个人位置数据对某些消费者来说是敏感和重要的,如果不是谷歌做出误导性陈述,一些看到这些陈述的用户可能会对他们的位置数据的收集、存储和使用做出不同的选择。”
在ACCC主席Gina Cass-Gottlieb看来, 联邦法院这一重大处罚向数字平台和其他大大小小的企业发出一个强烈的信号,即企业不能就数据的收集和使用误导消费者。
这已经不是谷歌第一次因违反数据相关法律而遭受处罚,近年来,谷歌在全球范围内都曾因为数据收集、使用不当,违反当地数据法规而被罚款。
2022年 1 月,法国国家信息与自由委员会 (CNIL)对谷歌处以 1.7 亿美元的罚款,原因是谷歌将这个选项隐藏在多次点击之后,使网站访问者难以拒绝跟踪cookie,这侵犯了互联网用户的同意自由。
此前,谷歌还因激进的数据收集被罚款 1130 万美元,因偏袒竞争对手的服务而被罚款2.2 亿欧元 ,因在线广告中的反竞争行为被罚款 17 亿美元 ,以及因滥用其市场主导地位调整搜索结果而被罚款 27.2 亿美元等。
参考来源:
https://www.bleepingcomputer.com/news/google/google-fined-60-million-over-android-location-data-coll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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