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柬大使馆:关于护照和旅行证的有关说明
2019-12-13 17:16:51 Author: mp.weixin.qq.com(查看原文) 阅读量:69 收藏

来源:中国驻柬埔寨大使馆

近段时间以来,我馆在工作中发现,部分同胞可能对护照和旅行证这两种证件的认识存在一定误区,有些已经持有有效中国护照的儿童,仍然来我馆申办旅行证。网上也有一些关于这个问题的不实宣传。
为此,特做说明如下:
护照是中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旅行证是一种替代护照使用的临时证件。
无论是护照还是旅行证,都是发给中国公民的国际旅行证件,持有人都是中国公民,其中国国籍身份不会因为持有护照或者旅行证而有所不同。
一个人不应同时持有护照和旅行证。
中国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签订的领事条约中均有明确条款,即:对于自称同时具有中国和上述国家国籍的人员,缔约双方同意给予其在两国间旅行的便利,但并不意味承认双重国籍。
实践中,我驻外使领馆在为此类人员办理国际旅行证件时,考虑到申请人尚未确定未来的常住地等多种因素,为了便于他们国际旅行,一般为其签发旅行证。
他们持旅行证回中国后,如果已经取得中国护照,应使用该护照在中国出入境,无需再专门办理旅行证。
关于旅行证换发,请大家以我馆官方消息为准,勿信网络传言,避免不必要的奔波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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