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搬砖、跑分:三条"虚拟币"洗钱产业链
2022-8-8 09:51:16 Author: mp.weixin.qq.com(查看原文) 阅读量:1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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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新冠疫情爆发背景下,受多国货币超发、国际投资市场萎靡和国际原油价格暴跌等因素影响,虚拟币行业完成迸发式生长。随之相伴,在虚拟币全球监管生态尚未完善建立的情况下,全球犯罪团伙利用虚拟币的特性,将其作为“洗钱”工具,甚至衍生出专门的黑色产业链,严重危害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
2022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十件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典型案例,在案例六罗某杰诈骗案中,犯罪分子即利用虚拟货币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团伙跨境转移资金。
今天,我们讲三条虚拟币洗钱产业链和一些应对的想法。
一、个别兑换
个别兑换通常是个人对个人的帮助非法支付结算犯罪,最高检、央行联合发布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中,陈某枝按照陈某波指示,将陈某波用非法集资款购买的车辆以90余万元的低价出售,随后在陈某波组建的微信群中联系比特币“矿工”,将卖车钱款全部转账给“矿工”换取比特币密钥,并将密钥发送给陈某波,供其在境外兑换使用,本案即是典型的个人通过虚拟币帮助个人洗钱。
司法实务中对虚拟币交易记录的可靠性存在分歧,对交易记录是以勘验检查、鉴定意见还是专家证言存在争议。
二、兑换中介
顺应网络犯罪专业化、模块化发展,且进行虚拟币交易有一定的技术门槛,出现了职业化的虚拟币兑换犯罪团伙,通过设立群组、网站或App提供虚拟币兑换服务。
如某兑换平台,一方面以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向上游犯罪嫌疑人收购非法所得的虚拟币,然后通过交易平台或场外散户变现;一方面接上游犯罪嫌疑人需求,通过交易平台或场外散户收购足量虚拟币后转给上游犯罪嫌疑人,上游犯罪嫌疑人通过指定渠道将非法所得的法币转给兑换平台,平台赚取差价。
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明确,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司法实务中对于职业化的虚拟币兑换平台以非法经营支付结算业务认定存在分歧。
三、跑分平台
借鉴“跑分”模式,有犯罪团伙设立专门虚拟币跑分平台吸引普通人群注册账户缴纳保证金参与跑分抢单。与普通跑分平台不同的是,跑分人员缴纳的保证金从人民币变成虚拟币。如某虚拟币跑分平台,利用USDT“跑分”,为境外赌博网站提供非法支付结算帮助。
洗钱团伙上下游之间通过网络联系、相互之间根本不认识,且对他人实际从事的活动完全处于“心照不宣”“漠不关心”心态,传统洗钱犯罪中用于推定的基础事实几乎不复存在。
此外,由于不同平台间的信息壁垒,涉虚拟币领域犯罪依靠各平台自有数据难以进行有效监管,使得交易中事前沟通、法定货币支付、虚拟货币转移等各个环节行为的关联性存在认定困难。
面对虚拟币洗钱,不仅需要审视虚拟币的特点提出技术应对建议,也要密切关注该类犯罪的司法认定问题提出法律适用的建议,同时建议根据法律规定的不足以及各国对其监管的差异性,完善规制相关犯罪的措施。
END

文章来源: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kwNjM0NDg1MQ==&mid=2247484741&idx=1&sn=298a08bc96a12fba0a73f1846808534a&chksm=c0e8a5b9f79f2cafae9297052aa2d0c99016044cb4d7f816b7c150ce615d4046c0f35724dc0e&scene=58&subscene=0#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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