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国家卫健委发布1号公告!
2020-01-21 16:00:15 Author: mp.weixin.qq.com(查看原文) 阅读量:80 收藏

国家卫健委发布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来源 | 新华网

编辑 | 北京师范大学 陆荷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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