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禁不止的“野味”交易,到底是怎么来的
2020-02-21 23:30:51 Author: mp.weixin.qq.com(查看原文) 阅读量:81 收藏

点击上方蓝色字体免费订阅“灰产圈”

今天是农历1月28日,正月马上就结束了;但回顾下这个年,过得确实有点“憋屈”。约好的聚会都“鸽”了、定好的旅行取消了、想看的电影撤档了,只能老老实实在家里“蹲住”了。
去年12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从武汉开始蔓延,引起了全球的警惕和关注,那这病毒究竟从何而来?
  • 1月20日,钟南山院士表示:新型冠状病毒来源很大可能是野生动物

  • 1月22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也指出,新型冠状病毒的来源是武汉一家海鲜市场非法销售的野生动物

而17年前,在全球导致数百人死亡的“非典”也是由于“贪吃野味”!这两场灾难,让我们付出了无比惨痛的代价。
目前,国家林草局已发布最严限令,防疫期间全面禁止人工繁殖场所野生动物转运贩卖,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然而,还有人敢顶风作案

野生动物交易网络化形式显著

近日,在腾讯守护者计划安全团队的协助下,海南省万宁市森林公安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联合侦破了一起涉嫌疫情期间在网络上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的案件。

经调查,违法嫌疑人肖某斌在疫情前后多次在网上发布出售果子狸的信息和图片,出售的果子狸来自于其堂兄肖某友经办的养殖社(该养殖社具有合法的繁殖、驯养和经营手续)。疫情发生后,国家有关部门对野生动物实行了最严格的管控措施,肖某斌为了牟利,仍于2月14日出售果子狸。
2月14日,警方当场抓获了正在准备交易肖某,并且在其轿车上查获“果子狸”活体一只,而“果子狸”已列入中国生物多样性红色名录——脊椎动物卷,评估级别为近危(NT),且已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Ⅲ。

近年来,随着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各地方政府打击力度的加大,野生动物交易逐渐从线下发展到线上,网络化趋势愈发明显。仅在1月21日至2月6日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就督促、下架、删除有关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信息7.7万条

网络交易的形式,相较线下交易隐蔽性更强,同时打破了地理限制,更便于买卖双方沟通联系。因此,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追求高利益,想方设法得利用“互联网”进行野生动物交易,并且形成了一个庞大而复杂、上下游合流的产业链

庞大而复杂的野生动物交易产业链

要了解整个产业链的运作模式,我们首先要明确下,什么是野生动物?

学界一般将野生动物定义为:凡生存在天然自由状态下,或者来源于天然自由状态的虽然已经短期驯养但还没有产生进化变异的各种动物。

其次,我们要界定野生动物贩卖行为是否违法?这就需要先判断其来源,目前市面上流传的野生动物,主要来源有三个:人工驯化养殖、捕猎、境外走私。

1、人工驯化养殖

从事人工驯化养殖职业,必须要取得“驯养繁育资格”,否则将视为违法。目前,我国允许人工养殖的。但若未取得资格证,或动物不在《可商用经营的野生动物名单》内,满足这两者之一就是违法。

2、捕猎

除了人工养殖,捕猎也是野生动物的来源之一。我国对于户外捕猎是有严格规定的,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制定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同时规定特定情况下猎捕野生动物,需要申请特许猎捕证

3、境外走私

这就不用说了,任何“境外走私”行为都是违法的!同时,守哥要提醒大家,针对旅客从国外携带或邮递濒危物种及其制品的行为,海关也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采取措施予以惩戒,提出了“五个一律”的原则。

五个一律”

对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运输、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制品进出境,一律依法追究刑事或行政责任;对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的,一律按照走私行为予以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走私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行为,除没收制品外,一律并处罚款;对于之前已被行政处罚再次实施同类行为的,一律在处罚幅度内顶格处罚。

接着,我们再来了解下整个产业链的构成和运作模式

野生动物贩卖产业链庞大和复杂,各类人群交织其中,上下游组团交易,构成了一条集“养殖——捕猎——走私——运输——销售——加工——使用”的完整产业链。而在这个链条中,主要分为养殖户和猎人、收购商、消费者这几环。

  • 上游:养殖户、猎人

养殖户就是负责驯化、饲养、繁殖野生动物,他们不仅对外售卖成品动物,也会收购“种苗”、“幼崽”;同时,前面说过人工驯化养殖是需要取得相应的驯养繁育资格;因此,也有衍生出制造、售卖各类“假证”的交易

猎人——是使用捕猎器具进行户外捕猎来获取“动物”的人,但很多的捕猎行为都属于民间爱好者自发举动,并不符合规定,他们捕猎后会将野生动物自食、或在网上售卖。同时,在一些网上“狩猎爱好者”集聚地,还会私下收、售捕猎工具,不少都是自制的、杀伤力强的违禁武器。

  • 中游、下游:收购商、消费者

收购商指的就是用养殖户、猎人受众收购野生动物,在对其进行加工、冷藏,接着向下游消费者销售。而这些他们的收购、贩卖渠道,就包括了社交平台里的群组、网购平台、贴吧论坛中的相关社区,甚至是自己开发搭建销售展示的网页、系统等。

同时,野生动物交易的用途主要分为三类:①、宠物,近年来突然流行起养“异宠”,其实其中很多就是珍稀动物。②、食用,吃“野味”。③、制品,动物的牙齿、皮毛等。

综合以上,除了贩卖、使用“野味”,守哥还要补充一些有关“野生动物”的有害行为,这些同样是需要管制的违法违规行为

  • 非法购买或销售野生物及其制品、或引流至第三方非法购销平台;

  • 伪造、变造、买卖国际机关颁发的野生动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许可猎捕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等公文

  • 传播非法猎捕、屠杀、毒害野生动物的过程、方法、药物、工具;

  •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止的工具、方法狩猎,如使用爆炸、投毒、设置电网等;

  • 践踏、殴打、点击等虐待动物的行为;

  • 食用野生动物并虚假宣传野生动物的药用功效;

  • 利用野生动物进行非法表演

  • 抵制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宣扬虐杀野生动物思想等。

国家正在不断强化打击力度、完善保护
长久以来,围绕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严禁不止。究其原因,要么,有些人是觉得野生动物拥有超高的“食用价值”;要么,有些人认为野生动物是“身份尊贵”的象征……
而实际上,野生动物的营养价值、口感味道根本就不如家养动物;并且,野生动物身上往往系带着许多病毒,它们不能治病,却很可能“致病”

另一方面,买卖野生动物不仅落不得什么好处,还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就疫情防控中,社会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时表示: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经部署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工作,拟将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加列入常委会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并加快动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进程。
同时,在地方层面,各个城市也在陆续出台相关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相信,未来打击和惩治乱捕滥食野生动物行为的力度将不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也会不断修改完善。

大自然的生存法则,有其潜在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秩序,人类虽生存在食物链顶层,但必须要尊重一切生灵,才能维系生态平衡

春节期间,腾讯公司针对野生动物贩卖、捕猎涉枪群体进行了专项打击,截止2月5日,累计封停处置群组866个腾讯守护者计划安全团队更是协助湖南省、海南省等多个省市警方,成功破获数起野生动物贩卖案件。

非法出售的野生动物不可能经过必要的检疫,具有较大的健康风险,我们呼吁广大用户,全面杜绝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和食用。如若在微信和QQ上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请第一时间通过客户端或“企鹅爱地球”公众号进行投诉,一起向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说不,携手共建安全、健康、绿色的生态平台环境。

「👆扫码举报网络非法野生物交易」
*本文由守护者计划 & 企鹅爱地球 联合出品
部分资料来源于 腾讯举报中心
误入“杀猪盘”:亲历者的泣血告白!
果然,韩红被举报了!
你爹可能要大意失荆州了!“狗推”此时却来了一波骚操作!
朋友圈卖口罩,成最大资金骗局,几天融资上百万!
鲜肉明星黄智博人设崩塌,卖口罩发国难财诈骗28万

← 向右滑动与灰产圈互动交流 →

阅读原文加入灰产圈高端社群

文章来源: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yMDYwMTk0Mw==&mid=2247497600&idx=3&sn=34cab9b80914640aaf8a9032542750ba&chksm=97cb3cb8a0bcb5ae88c313f7856eda55961f05b878a6295b154166bcda71cb78fd14a7c2f9b1#rd
如有侵权请联系:admin#unsafe.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