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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钟南山院士表示:新型冠状病毒来源很大可能是野生动物。
1月22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也指出,新型冠状病毒的来源是武汉一家海鲜市场非法销售的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交易网络化形式显著
近日,在腾讯守护者计划安全团队的协助下,海南省万宁市森林公安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联合侦破了一起涉嫌疫情期间在网络上非法买卖野生动物的案件。
近年来,随着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各地方政府打击力度的加大,野生动物交易逐渐从线下发展到线上,网络化趋势愈发明显。仅在1月21日至2月6日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就督促、下架、删除有关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信息7.7万条。
网络交易的形式,相较线下交易隐蔽性更强,同时打破了地理限制,更便于买卖双方沟通联系。因此,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追求高利益,想方设法得利用“互联网”进行野生动物交易,并且形成了一个庞大而复杂、上下游合流的产业链。
要了解整个产业链的运作模式,我们首先要明确下,什么是野生动物?
学界一般将野生动物定义为:凡生存在天然自由状态下,或者来源于天然自由状态的虽然已经短期驯养但还没有产生进化变异的各种动物。
1、人工驯化养殖
2、捕猎
3、境外走私
“五个一律”:
对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运输、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制品进出境,一律依法追究刑事或行政责任;对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的,一律按照走私行为予以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走私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行为,除没收制品外,一律并处罚款;对于之前已被行政处罚再次实施同类行为的,一律在处罚幅度内顶格处罚。
接着,我们再来了解下整个产业链的构成和运作模式。
野生动物贩卖产业链庞大和复杂,各类人群交织其中,上下游组团交易,构成了一条集“养殖——捕猎——走私——运输——销售——加工——使用”的完整产业链。而在这个链条中,主要分为养殖户和猎人、收购商、消费者这几环。
上游:养殖户、猎人
养殖户就是负责驯化、饲养、繁殖野生动物,他们不仅对外售卖成品动物,也会收购“种苗”、“幼崽”;同时,前面说过人工驯化养殖是需要取得相应的驯养繁育资格;因此,也有衍生出制造、售卖各类“假证”的交易。
猎人——是使用捕猎器具进行户外捕猎来获取“动物”的人,但很多的捕猎行为都属于民间爱好者自发举动,并不符合规定,他们捕猎后会将野生动物自食、或在网上售卖。同时,在一些网上“狩猎爱好者”集聚地,还会私下收、售捕猎工具,不少都是自制的、杀伤力强的违禁武器。
中游、下游:收购商、消费者
收购商指的就是用养殖户、猎人受众收购野生动物,在对其进行加工、冷藏,接着向下游消费者销售。而这些他们的收购、贩卖渠道,就包括了社交平台里的群组、网购平台、贴吧论坛中的相关社区,甚至是自己开发搭建销售展示的网页、系统等。
同时,野生动物交易的用途主要分为三类:①、宠物,近年来突然流行起养“异宠”,其实其中很多就是珍稀动物。②、食用,吃“野味”。③、制品,动物的牙齿、皮毛等。
综合以上,除了贩卖、使用“野味”,守哥还要补充一些有关“野生动物”的有害行为,这些同样是需要管制的违法违规行为!
非法购买或销售野生物及其制品、或引流至第三方非法购销平台;
伪造、变造、买卖国际机关颁发的野生动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许可猎捕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等公文;
传播非法猎捕、屠杀、毒害野生动物的过程、方法、药物、工具;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止的工具、方法狩猎,如使用爆炸、投毒、设置电网等;
践踏、殴打、点击等虐待动物的行为;
食用野生动物并虚假宣传野生动物的药用功效;
利用野生动物进行非法表演;
抵制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宣扬虐杀野生动物思想等。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大自然的生存法则,有其潜在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秩序,人类虽生存在食物链顶层,但必须要尊重一切生灵,才能维系生态平衡。
春节期间,腾讯公司针对野生动物贩卖、捕猎涉枪群体进行了专项打击,截止2月5日,累计封停处置群组866个。腾讯守护者计划安全团队更是协助湖南省、海南省等多个省市警方,成功破获数起野生动物贩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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