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 10 年前国内各种 CMS 内容管理系统非常火爆,其中最知名的就包括 DedeCMS,即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免费使用,同时有大量开发者基于该系统开发网站模板,哪怕到现在仍然有巨量的中文网站仍然在使用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但从几年前开始织梦 CMS 就开始严格限制版权了,简单来说就是非商业性使用织梦 CMS 免费,但需要在网站底部挂上织梦 CMS 名称链接,而商业性使用必须购买织梦 CMS 授权 (版权属于卓卓公司,卓卓公司是收购方,收购了织梦 CMS)。
为此卓卓公司在最近几年在全国各地法院提起了大量诉讼,这些诉讼都以商业性使用方侵权版权为由,寻求 5800 元的许可费和 8700 元左右的诉讼费。
大多数企业被起诉后都会自认理亏而向卓卓公司支付许可费用,毕竟整体费用其实不算太高,而卓卓公司其实也就主要靠着诉讼来获得收入。
一个重大转折:
2023 年 9 月 11 日卓卓公司起诉某医院商业性使用织梦 CMS,要求该医院支付许可费 5800 元和诉讼费 8700 元,为此该医院提出抗辩,法院审理后认为卓卓公司的权利主张本身存在问题。
但该医院确实没有在网站底部挂上织梦 CMS 名称和链接,因此法院要求该医院赔偿卓卓公司经济损失以及合理维权开支 800 元,同时在网站上发布为期三十日的赔礼道歉声明。
这是卓卓公司和织梦 CMS 版权问题的一个重大转折,不过卓卓公司肯定会上诉的,不然卓卓公司最重要的收入来源就没了。
GPL 许可证的传染性:
为什么多数法院都判决被告侵犯了卓卓公司的版权,而无锡中级人民法院却不认可呢?因为无锡中院经过仔细研究后发现卓卓公司的权利主张本身就存在问题。
无锡中院的判决书显示,卓卓公司是通过受让取得了 DedeCMS Biz V1.0 的软件著作权,之后在该著作权上迭代发布 DedeCMSV5.5~5.7 版。
而涉案软件 DedeCMSV5.7-sp1 是包含采用 GPL V2.0 及后续版本作为协议的 sphinxclient 的派生作品,在本案中卓卓公司将本软件发布意味着该公司已经同意 GPL 许可证协议。
涉案软件应当遵守 GPL 协议,因此卓卓公司在涉案软件中许可协议中的 “商业用途需获得授权” 条款与 GPL 协议相抵触,卓卓公司有义务按照 GPL 协议将涉案软件整体授权给获得许可的人。
而某医院因 GPL 协议获得对涉案软件的授权,并未侵犯卓卓公司的复制权,卓卓公司也无权对此行为请求支付授权费用。
卓卓公司违反诚信原则:
法院认为卓卓公司使用他人代码时却未遵守他人软件的 GPL 许可协议,其行为本身已经违反诚信原则,具有正当性。
卓卓公司自身对涉案软件的著作权也存在管理不周的情况,软件源代码中记录的版权信息和署名都未直接指向卓卓公司,源代码不同位置的许可协议条款存在不一致的情形。
同时卓卓公司以涉案软件为权利基础,在全国法院提起大量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件,因此获得较大利益,该种维权模式既不利于有效打击侵权源头,又大量占用解决纠纷的公共资源,不宜提倡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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