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手机号码“二次放号”应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2024-4-26 18:6:55 Author: mp.weixin.qq.com(查看原文) 阅读量: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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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罗康 刘杨
近日,话题“注销手机号等于出卖自己”冲上热搜榜首位,引发网友热议,纷纷表达对于更换与注销手机号的疑虑。手机号码注销后的“二次放号”,是指移动通信行业运营商将注销或停用一段时间的手机号码重新投放市场。
手机号码注销后“二次放号”存在若干问题,如,易引发资金盗刷等刑事犯罪。许多“二次放号”手机号码未注销原来绑定的银行卡或移动支付平台账号,导致新机主购买后,登陆原机主相关账户,可使用“忘记密码”功能重设密码,使用短信验证码购物消费。再如,旧机主个人隐私易泄露。一些旧机主在注销手机号码前,未及时将其与社交软件、网络云盘、银行卡、网络游戏账号等解除绑定,导致常用于注册、登陆、身份核验的短信验证码极易被新机主获取,旧机主的身份证号码、通讯录、照片视频、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经济状况等重要个人信息,极易遭到窥探泄露。
手机号注销后“二次放号”引发上述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原因:
通信公司管理失范。有的通信公司将回收号码“二次放号”时,未对消费者进行专门提醒和明确告知,损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个别通信公司在与消费者签订《移动通讯服务协议》时,未就协议内容尤其是关键条款进行必要说明,有的甚至有意设置“旧号码重新启用导致的风险与通信公司无关”等格式条款,导致通信公司与消费者的合同权利义务明显失衡,排除消费者合法权利,存在被认定为无效的法律风险。
现行规定内容滞后。根据现行电信管理相关规定,注销手机号码重新启用的最短冻结期为90日。但若原机主不主动及时处理号码信息及解绑应用,该期限并不足以使其他主体知晓号码易主。而通信运营商受法律规定和技术手段限制,对回收手机号码所绑定的第三方应用,处于“无法涉足、无法管理、程序繁琐、久拖不决”的尴尬处境,既无法获知相关注册绑定情况,更无法主动作为处置消除。
机主欠缺防护意识。有的网络金融平台服务协议约定,使用手机号码注册账号的权利人,如果更换手机号码或不再使用相关服务,应当主动将该账户注销。但现实中,许多人受各种主客观因素影响,多采取“不用、不管、不问”的放任态度,怠于注销、懒于解绑、忘记清理,导致自身或他人权益受损。此外,一些第三方平台解绑条件苛刻繁琐,存在“注册容易注销难”问题,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用户注销解绑积极性。
对此,笔者建议:
一是优化完善“二次放号”程序。通过大数据AI筛查等技术手段,加强对拟重新启用号码的评估、筛选,根据号码使用年限、用户年龄、原用户信用等级及欠费情况、日常使用行为等标准进行划分,通过灵活确定冻结期限、投放给特定用户等方式,避免瑕疵号码投放市场。优化进入冻结期号码的播报回铃音,通过统一播报“您拨打的号码已注销”等明确提示,便于利益相关的第三方及时知晓,主动采取相应预防止损措施。
二是健全注销告知承诺机制。对于主动办理手机号码注销业务的消费者,通过书面签署重点条款加黑加粗的业务办理协议、口头明确提醒告知风险等方式,明确要求其承诺清理绑定服务及相关信息,避免对新用户造成不利影响。对于因欠费停机销户、因原机主不当行为被强制销户等情况,在销户前通过电话告知、发送短信或邮件等方式,明确告知原机主相关责任及潜在风险。对拒绝或怠于清理给他人造成实际损失的原机主,限制其申办新号码并将相关情况纳入个人征信。
三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强化通信公司的告知、协助、保障等义务,修改《移动通讯服务协议》中的不当格式条款,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针对重新启用旧号码的,应当告知消费者该号码系再次使用,以及可能由此产生在第三方应用使用及接收前用户电话短信的情况,由消费者自行考虑是否购买。对消费者在使用旧号码过程中,因原机主的相关行为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应积极指导协助消费者实质性处理。推动第三方平台建立智能保护机制,对长时间未使用、登录时间地点发生明显变化的账户进行特殊安全验证。
四是完善法律及行业规则。加强通信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管理指导,持续优化完善移动通信、第三方应用绑定使用个人信息的规章规则和行业标准,推动建立通信公司与移动支付、互联网主要应用平台之间的信息通报、数据共享、联动处置机制,扩大“一证通查”“一号通查”的互联网账号覆盖范围,共同推动号码资源应用、服务、管理的健康有序发展。加大对第三方应用的管理监督,重点加强对违规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不合理索取用户权限、为用户账号注销设置障碍等方面的监管。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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