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境外赌博和电诈提供支付通道,一团伙落网
2020-03-29 17:24:19 Author: mp.weixin.qq.com(查看原文) 阅读量:121 收藏

近日,长沙县公安局新安派出所在刑侦大队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两天三晚的奋战成功捣毁电诈窝点1个,刑事拘留3人。

3月18日,新安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泉塘街道梨江社区某酒店有人利用招工的方式,获取他人支付宝账户信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接警后,值班副所长罗立新凭借多年的刑侦工作经验及对电诈案的敏锐性,对该案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警力赶赴现场。

随后,发现该警情高度疑似电信诈骗案件,为进一步查实该案,新安派出所第一时间将情况汇报给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鑫,请求刑侦大队支援,并在现场及时控制嫌疑人李某、孙某、王某某等7人。

经查,该团伙系利用“跑分网络兼职项目”模式帮助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团伙人员众多。

本案嫌疑人李某、孙某、王某某等人互相勾结,通过向上线缴纳保证金方式加入团伙。

他们以以长沙县泉塘街道梨江社区多个宾馆为隐藏地点,在互联网发布兼职信息吸纳大量兼职者,再以返佣金方式用兼职者的身份信息、手机号码、银行卡注册大量支付宝账号,为境外赌博网站商户或电信诈骗团伙提供资金支付通道,从中获利

目前,嫌疑人李某、孙某、王某某3人因涉嫌电信诈骗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深挖、资金冻结工作正在进行中。
近年来,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倒卖银行卡、支付账户、微信账号等违法交易十分活跃,银行卡信息上千元,微信、支付宝账号几百元……
这些被买卖的账户、账号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网络赌博、洗钱、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不少不法分子还将违法交易黑手伸向社会阅历浅的青少年学生,让这些本应在象牙塔里健康成长的孩子们的未来蒙上一层阴影。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违反此条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违反此条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万元以下罚款。


文章来源: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3NjIwMjg3Mw==&mid=2650099666&idx=6&sn=f83465598e8423906de3203c2068c93f&chksm=f378fbc4c40f72d2c80199c208b4b3c396ba87cdb426b031e89ee141abd2d4c21437d9963311#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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