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公司违反《网络安全法》被郑州市网信办行政处罚。
近期,郑州市网信办工作中发现,我市两家公司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导致域名被非法盗用篡改。郑州市网信办依据《网络安全法》分别对两家公司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现向社会公开通报2起典型案例如下:案例一:经调查核实,我市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网站停用后,未及时注销备案,导致域名被非法盗用篡改,该公司在网络安全意识方面淡薄,未采取相应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造成网站被盗用。针对以上违法情况,郑州市网信办依据《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九条,对该公司作出责令立即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案例二:经调查核实,我市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安全意识方面淡薄,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导致公司所属网站被篡改。针对以上违法情况,郑州市网信办依据《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九条,对该公司作出责令立即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下一步,郑州市网信办将持续加强网络监管,压紧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依法查处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也呼吁广大网民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文章来源:网信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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