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法制报
这到底是什么样的工作?会有如此好的待遇?背后难道没什么猫腻?2018年初,宋伟(化名)打算换工作,网上发简历后有人联系他,问他愿不愿意去东南亚某国做网络技术工作,月工资1.5万。宋伟觉得这个工资比在国内的高很多,就起了兴趣。
不久,宋伟拿到了签证,不是工作签证,而是旅游签证。宋伟抵达国外后,被一个中国人带到一幢办公大楼内办理了入职手续。这名中国人还特意嘱咐了公司的一些规章制度:不能用国内的名字、不能打听公司其他人的名字、不能使用自己的电话、不能拍照、不能和其他人走得太近、不能去其他楼层……休整一天后,宋伟开始上班,被编入组,组员都是中国人。随着工作的深入,宋伟知道他们所做的是为赌博游戏类网站做软件开发、提供技术维护或推广等服务,而且这类赌博网站使用的是简体中文,面向的都是国内客户。宋伟逐渐意识到这是违法行为,但仍侥幸地认为自己在国外工作不会有事。
“赚大钱”的梦破碎
直至今年1月,受疫情影响,宋伟无法出国,便暂时在国内工作。
今年5月,警方在办理一起特大网络赌博案件中发现宋伟有重大嫌疑,后将其抓获。和宋伟从事相同工作的还有刘丽华(化名)、魏强(化名)等十余人,后也被抓获归案。
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认为,宋伟、刘丽华等人明知是赌博网站,为赌博网站提供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情节严重,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日前,该院对宋伟、刘丽华等人依法提起公诉。其他人陆续审查起诉中。
本案中为宋伟等人非法办理签证的中介王明(化名),也因出售出入境证件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虽然宋伟、刘丽华等人在国外工作,但依据我国刑法仍可追究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刑法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明知是赌博网站,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0万以上,属开设赌场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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