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递 | 《中欧全面投资协定》达成 电信服务逐步开放
2020-12-31 23:43:33 Author: mp.weixin.qq.com(查看原文) 阅读量:78 收藏

经过7年35轮谈判后,中国与欧盟于12月30日正式完成《中欧全面投资协定》(EU-China Comprehensive Agreement On Investment, “CAI”)谈判,将为中国与欧盟间的投资建立起统一的标准。该《协定》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着眼于制度型开放,是一项平衡、高水平、互利共赢的协定。平衡,即开放的同时也注重监管,发展经贸的同时也强调可持续发展。高水平,即对传统双边投资协定范围和程度的超越。互利共赢则体现在双方都提出了高水平和互惠的市场准入承诺,所有规则均双向适用的,将带来更多投资机会和更好营商环境。
根据原商务部副部长魏建国在9月发表的文章[1],《协定》谈判核心内容主要包括投资保护、市场准入、投资监管、可持续运营发展四个方面。与传统的投资协定相比,CAI谈判的主要差异是引入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的管理体制,关注国有企业的“竞争中立”,推动高端服务业更高层次的开放。
为更好地与国际接轨,今年来中国一直在大力推进对外开放范围的扩展。新的《外商投资法》于2020年1月正式生效,通过精准的优惠待遇和鼓励措施引导外国投资者向特定行业、领域和地区投资。12月28日,中国发布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新增了127个条目,作为新《外商投资法》的实施工具,扩大外商投资范围。
针对TMT领域,欧盟发布的《协定》要点(key elements)中提到了如下内容:

01

通信和云服务

中国同意欧盟投资者在云服务领域进行投资,持股份额限制在50%以内。此项约定一定程度上放宽了此前严格的限制,但仍有待具体条款进一步明确。

02

计算机服务

中国同意对计算机服务市场准入限制进行调整。中国将在《协定》中缔结“技术中立”条款,保证对增值电信服务的持股份额限制不适用于在线金融、在线物流和在线医疗等在线服务。

03

其他

除通信和云服务、计算机服务领域外,《协定》还达成了以下与TMT相关的内容:

01

禁止强制技术转让

包括不得强制要求向合资伙伴转让技术,以及禁止干涉技术许可方面的合同自由。这些规则还将包括关于保护行政机构(例如在商品或服务的认证过程中)收集的机密商业信息未经授权不准披露的纪律。

02

汽车服务领域

中国承诺将逐步取消汽车行业准入对合资企业的要求。此外还将开放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准入。

03

生物资源研发

中国此前从未向外国投资者开放过生物资源研发市场。中国已同意不采取新的限制措施,并将可能在未来取消对欧盟的准入限制。
根据商务部答记者问,《协定》正式文本还有待双方审核和翻译,之后双方会推动《协定》早日签署,并进入国内的批准程序。我们会持续跟进,第一时间带来最新资讯及解读文章。
来源:TMT法律论坛
图文编辑:赵培宇


文章来源: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NzM4MDY3NA==&mid=2651367641&idx=1&sn=2067f626b15a70051d4e9203fdf5c064&chksm=801a6cf4b76de5e2787cbf4cc41d941735f37959554a72cf01a90a28a3cce0bdfdb5ee74be89#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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