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数据保护资讯 |美企未经授权抓30亿人脸照 加拿大隐私专员办公室认定违法
2021-02-08 23:30:00 Author: mp.weixin.qq.com(查看原文) 阅读量:73 收藏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法治国际中心
数据治理全球系列
01

美企未经授权抓30亿人脸照 加拿大隐私专员办公室认定违法

当地时间2月3日,加拿大隐私专员办公室发布公告称,调查显示美国人脸识别初创公司Clearview AI通过互联网收集数十亿张人像照片的行为,等于在进行大规模监控,违反了加拿大联邦和省级的隐私法,“明显”侵犯了加拿大人的隐私权。

公告中提到,Clearview AI的技术使执法机构和商业组织能够将未知人物的照片与其数据库中超过30亿张人像(包括加拿大成人和儿童的图像)进行匹配。调查人员认为,这给个人带来了重大安全隐患,其中绝大多数人从未而且在未来也不会涉足犯罪。

调查发现,Clearview AI在未经个人知情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高度敏感的生物特征信息,还以不适当的目的使用和公开了加拿大人的个人信息——如未经个人同意,这样的行为不会被视为合规。

调查还指出,对于被Clearview AI收集了图像的个人来说,还面临被错误地识别和数据泄露的风险。因此,加拿大隐私权机构建议Clearview AI停止向加拿大客户提供人脸识别服务,同时停止收集并删除之前所收集到的加拿大公民个人图像。

来源:南方都市报

02

工信部下架今年首批被通报未整改应用,包括艺龙酒店、易企秀

2021年1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向社会通报了157家存在侵害用户权益行为APP企业的名单。截至目前,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核查复检,尚有37款APP未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完成整改。

依据《网络安全法》和《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工信部信管〔2016〕407号)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上述37款APP进行下架。相关应用商店应在本通报发布后,立即组织对名单中应用软件进行下架处理。

来源:工信部官网

03

工信部通报批评违规调用麦克风、通讯录、相册等权限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

针对近期社会关注的麦克风、通讯录、相册权限问题,依据《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关于开展纵深推进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0〕16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手机应用软件进行检查,督促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尚有26款APP未完成整改,上述APP应在2月10日前完成整改落实工作。逾期不整改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依法依规组织开展相关处置工作。

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官网

04

工信部将出台法规保护个人信息 重点关注App滥用语音权限

2月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京召开App个人信息保护监管座谈会。据悉,为解决App过度索取个人信息、违规调用语音权限等用户反映强烈的问题,工信部将出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保护管理暂行规定》。

工信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刘烈宏强调,要继续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麦克风权限滥用”“未经用户同意擅自读写相册”“过度索取通讯录”“隐藏个推关闭选项”等当前用户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会议还介绍了正在起草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个人信息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有关情况。《暂行规定》共计22条。以知情同意和最小必要两项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原则为纲,要求从事App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应当以清晰易懂的语言告知用户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由用户在充分支持的前提下做出自愿、明确的意思表示。

据了解,《暂行规定》以App开发运营者、App分发平台、App第三方服务提供者、移动终端电信设备生产者和网络技术服务提供者作为重点监管服务的对象,规定了五类主体应当遵循的个人信息保护总体要求和应承担的义务。

刘烈宏提出,在增强依法治理能力上,要进一步完善《暂行规定》,加快文件出台进程;在提高专题治理成效,要重点对违规调取语音权限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此外,还要高效推进全国App技术检测平台建设,形成全年检测180万款的覆盖能力。

来源:南方都市报

05

以朋友名义向未注册用户发送信息 北京海淀法院:“脉脉”被判侵犯隐私权

2月7日, 北京海淀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因认为被告北京淘友天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脉脉网站未经许可,以朋友的名义向其发送短信,侵犯其隐私权,原告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脉脉网站停止侵害其隐私权的行为,永久删除其个人信息,在《中国消费者报》刊登致歉声明。海淀法院经审理,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请。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北京海淀法院认为被告通过其经营的脉脉平台注册会员上传的信息获取了未在该平台注册的原告的电话号码,通过与该号码相关的用户情况,计算评估形成原告的关系网,未经原告同意向其发送含有原告本人及朋友姓名的推荐信息,侵扰其私人生活的安宁,构成对其隐私权的侵犯。原告据此要求被告停止侵害行为,永久删除保有的原告所有个人信息的诉讼请求,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北京海淀法院表示,本案的侵权行为已经停止,原告未要求精神损害等利益赔偿,其除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及删除其个人信息外,还要求被告公开致歉,亦当庭表示本诉具有一定公益诉讼的性质,认为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目的除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外,还包括预防和制裁侵权行为,根据被告公司的经营规模、影响力及侵权范围,应该公开致歉。法院认为原告的该项诉讼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支持。关于发布致歉声明的平台,因纠纷的发生源于被告从其注册用户处获得信息后的不当使用行为,涉及网络服务的市场行为的正当性,从广义讲在原告要求的报刊登声明并无不妥,故支持原告该项选择。

来源:界面新闻

06

中国拟规定:公共场所安装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设明显提示

当前,一些公共场所安装人脸识别等设备引发民众广泛讨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日前回应称,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明显的提示标识;要求所收集的个人身份特征等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公开或向他人提供。

他指出,草案还对处理包括人脸等个人生物特征在内的敏感个人信息作出更加严格的限制,要求只有在具有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的前提下,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并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有关部门和地方依托大数据等新技术推出“行程卡”“健康码”等应用程序,收集汇总疫情防控相关个人信息,动态识别健康风险,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和稳妥推进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支持。

对此,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作为处理个人信息的合法情形之一。

王瑞贺强调,根据草案规定,为防控疫情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需要处理个人信息,也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处理规则,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公开信息收集使用规则,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切实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王瑞贺说,当前,信息技术仍处于高速发展中,各种新技术新应用不断涌现,必定会对个人信息保护提出一些新的挑战。下一步,法工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就新技术新应用相关领域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来源:中国新闻网

07

深圳南山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微信好友关系不属于用户隐私

2021年1月22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用户起诉腾讯的侵权纠纷案作出判决,明确微信好友关系不属于个人隐私。

2019年初,哈尔滨王先生发现,自己使用微信或QQ登录腾讯“微视”APP后,微视会获取其全部微信或QQ好友信息。王先生认为,腾讯公司未经其授权将他的微信、QQ好友关系提供给其他APP,侵犯了他的隐私权。

2019年4月,王先生向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腾讯公司删除其个人信息、赔礼道歉并赔偿维权合理支出。

哈尔滨香坊区法院受理该案后作出裁定,要求腾讯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原告隐私权的行为。

腾讯公司提出了管辖异议,申请将该案移送至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审理。该申请被香坊法院驳回,腾讯公司随即上诉。2019年8月,哈尔滨中院作出终审裁定,将该案移送至深圳南山法院。2020年5月,该案在南山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

南山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先生所主张的性别、地区和微信好友关系三类信息均形成于其使用微信软件的过程中,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即上述信息已被包含软件运营商在内的相关主体所知悉。“其中,原告所主张的性别、地区信息由原告注册微信账号时选择填写,该两类信息通常不具有私密性。”

南山法院认为,王先生所主张的微信好友关系既未包含其不愿为他人所知晓的私密关系,他人也无法通过其微信好友关系对其人格作出判断从而导致其遭受负面或不当评价,故认定王先生所主张的微信好友关系也不属于原告的隐私。据此驳回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目前,王先生表示将提起上诉。

来源:人民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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