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安全法》正式表决通过
2021-06-10 17:59:03 Author: www.freebuf.com(查看原文) 阅读量:183 收藏

freeBuf

主站

分类

漏洞 工具 极客 Web安全 系统安全 网络安全 无线安全 设备/客户端安全 数据安全 安全管理 企业安全 工控安全

特色

头条 人物志 活动 视频 观点 招聘 报告 资讯 区块链安全 标准与合规 容器安全 公开课

官方公众号企业安全新浪微博

FreeBuf.COM网络安全行业门户,每日发布专业的安全资讯、技术剖析。

FreeBuf+小程序

FreeBuf+小程序

央视新闻6月10日消息:今天,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多项法案及两项决定。其中,包括数据安全法、反外国制裁法、关于授权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等。

目前,《数据安全法》相关条款尚未公布,FreeBuf将持续跟进。

《数据安全法(草案)》一审回顾

2020年6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数据安全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一审稿对地方、部门制定重要数据目录作了规定。一些常委委员和地方、部门、企业、专家提出,应由国家层面确定重要数据目录,再由地方、部门据此制定具体目录。

此外,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

一是,对草案中的数据安全等用语的含义予以完善。

二是,完善数据分级分类和重要数据保护制度。

三是,充实数据出境安全管理规定。

《数据安全法(草案)》二审回顾

2021年4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辉作的关于数据安全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此次为二审。草案二审稿规定,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根据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到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危害程度,对数据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并确定重要数据目录,加强对重要数据的保护。

此后(2021年4月29日),中国人大网上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其中进行了多处修订。主要修订的范围包括:完善数据分级分类保护制度;强化等保在数据安全保护要求中的基础作用、新增重要数据出境的管理规定和对应法律责任、加强对境外司法/执法机构提供数据的监管及新增明确拒不配合数据调取的法律责任等。

《数据安全法(草案)》三审或作如下修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曾表示,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

一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数据安全工作的统筹。

二是明确对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数据实行更严格的管理制度。

三是要求提供智能化公共服务应当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的需求,不得对老年人、残疾人的日常生活造成障碍。

四是进一步完善保障政务数据安全方面的规定。

五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因此此次《数据安全法》正式版相较于二审稿或做以上修改补充。


文章来源: https://www.freebuf.com/news/277111.html
如有侵权请联系:admin#unsafe.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