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通知下关于虚拟币的几个问题解答【T00ls法律讲堂第四十六期】
2021-09-28 17:32:25 Author: www.t00ls.net(查看原文) 阅读量:3 收藏

2021-09-27 23:24:36 434 1

就虚拟币的问题,国家政策层面上早就开始给予了关注,如今10部委(新加入了公检法三家单位),这个征兆表明国家政策上开始将虚拟币相关问题予以司法整治。

关于虚拟币237号通知的部分问题回答

2021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名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号),对此很多持有虚拟币的小伙伴感到紧张,今天对这个通知以问答的方式,向各位进行一个解析。

问:这个通知来的那么突然,让人一点准备都没有,是怎么回事?
答:其实就虚拟币的问题,国家政策层面上早就开始给予了关注,2013 年12 月3 日,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开始表明了监管态度,2017年9月2日互金整治办发布《关于对代币发行融资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表明存在了金融隐患,同年9月4日央行等7部委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开始加强监管。如今10部委(新加入了公检法三家单位),这个征兆表明国家政策上开始将虚拟币相关问题予以司法整治。

问:那现在还能挖矿吗?
答: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央行、税务总局、银保监会等11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明确挖矿项目属于淘汰类产业,开始对挖矿项目进行整治,而且整治的基础一定是符合法律法规,所以正在挖矿的朋友不用过于担心,但是对于即将采购矿机、投资建设或扩张矿场的朋友,请立即停止。另外如果是通过包装大数据等违规腐败手段获得财政奖励、低电价、低房租的朋友,也请立即停止。其它,在正规进行的挖矿项目,可以正常进行,但是需要防止控制能耗,同时考虑转型。

问:那钱包里还有的虚拟币怎么办?
答:任何政策的出台,都会给予相应的缓冲期,建议近期内,手上还有虚拟币的朋友们可以考虑变现,但是因为虚拟币的交易被认定为破坏金融活动,违反了民法的公序良俗这一基本原则,所以在交易的过程中,要注意两点:一是甲给乙转了虚拟币,乙没有给甲钱,那么甲没有通过法律保护自己,没法向乙索要钱款。二是乙给了甲钱,甲没有给乙转虚拟币,则甲涉嫌诈骗刑事案件。

问:那些提供虚拟币交易等应用场景的软件还能使用吗?
答:原则上,如果软件方作为网络运营者在继续运营该项目,个人作为普通用户正常使用软件的情况是上升不到刑事或者行政处罚的,但是依照该通知,软件运营方是要受到刑事处罚的。这里,大家了解一点,按照通知内容理解:虚拟货币的业务均为非法金融活动,这些业务包括了“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RMB买BTC)、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USDT买ETH)、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狗庄)、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某币等平台方)、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ICO)。

问:那如何区分哪些行为是犯罪?
答:基本的行为涉嫌犯罪的,早就存在,比如OTC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或者从事赌博、色情、诈骗等传统犯罪。依照该通知,可能会司法打击部分大庄家或者平台涉嫌非法经营或者其它破坏金融秩序活动的刑事犯罪。但是,对于那些把虚拟币当大众期货或股票玩的散户朋友而言,一般不用担心。
关于虚拟币存在的法律风险,因为应用场景多样化,所以无法在此文中一并例举,如有疑问可以私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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